一、依本會推動防制學生藥物濫用實施計畫辦理。
二、靜態才藝競賽(國中組及高中職組):以防制學生藥物濫用或校園安全宣導為主題,區分海報設計、書法、作文等三項比賽,參賽作品不符格式要求,或未依格式繕造報名表連同作品荐送者,不予評審。
三、請於113年4月30日(星期二)下午5時前送至國立虎尾高中教官室(632雲林縣虎尾鎮光復路222號,邱怡芳校安老師,電話05-6322121#365)參加評選,繳件時請先行電話確認承辦人是否在校,繳件學校確實與承辦人核對相關資料及作品是否正確及有無破損,以避免爭議,逾時不予受理。